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已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4〕16号),从补贴对象、补贴次数、补贴标准、补贴调整机制、申请报名、补贴申领等多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提出,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最低550元,最高5760元。范围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从2024年1月1日起计算。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能同时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同级或降级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根据《办法》,湖南将对现代化产业重点职业、吸纳和稳定就业重点类职业、农村技能人才培养重点类职业,按照不同的职业水平,分5档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最低800元、最高3500元;对属于实施补贴的职业(工种)范围、但不属于前述三类职业(工种)的其他类职业(工种),不论等级均按5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数字技术工程师有关职业(工种),分3档进行补贴,其中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补贴金额最多,高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5760元。
《办法》还规定了补贴调整机制。其中明确,每年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前一年的现行标准基础上按比例上调5%。对由省人社厅确定为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的,其培训补贴标准按现行标准上浮10%执行;认定为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相关职业(工种)的,在其劳务品牌属地开展的相关职业(工种)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按现行标准上浮50%执行,与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上浮10%不叠加享受。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对申领培训补贴后,在培训结课6个月内就业的,按标准额外奖补20%。
内容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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