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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3-07-26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313

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海南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措施》提出,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持续开展“寻找最能劳务带头人”活动,挖掘劳务带头人、乡村匠人、致富能人“三支队伍”,确保2023年底前市县登记造册“三支队伍”不少于4000人,带动就业不少于10万人次。


积极支持企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要求各市县进一步摸查本地区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配备专人为上述企业提供用工对接、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实施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就业“灯塔工程”,精准对接行业龙头企业,推动优势产业、优质企业进园区。加强对企业稳岗扩岗金融政策支持,加大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稳岗扩岗贷款扶持力度,并重点向实体经济企业倾斜。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简化担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全年支持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受训人员不少于10万人次,遴选实施省级重点培训示范项目,受训人员不少于8000人次。动态发布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工种以及评价机构目录,实施培训项目目录清单管理,供企业和劳动者选择。


分类施策抓实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稳定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稳定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2023年招募规模,并修订服务期满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各高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园区因需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支持,对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发挥国有企业吸纳青年就业作用,确保2023年底前招用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000名。积极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实施“海南学子·‘就’在海南”行动,在全省高校和中职学校持续开展招聘对接活动。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满6个月的,按每招用1人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00元,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强化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强化劳务品牌建设,切实抓好“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劳务品牌建设,培强做优“文昌鸡师傅”等现有劳务品牌,重点培育“热带新农人”“琼筑劳务”“椰嫂”“海南粽师”等4个示范性劳务品牌。提升帮扶精准度,开展“晴天行动”“就业敲门”行动,采取“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方式,重点帮扶低收入家庭、大龄失业人员等七类群体,确保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不低于1万人,到8月底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高于全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


内容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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