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强化就业帮扶,助力脱贫人口稳岗增收,省人社厅日前出台《关于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扶六条措施的通知》,提出强化监测预警、就业援助、稳岗帮扶、技能培训、跟踪调度、典型培树等六条措施,实施“常态化调度、月定期通报”机制,确保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通知要求,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状况跟踪监测,按月在“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实名制数据库”中更新相关数据。将防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企业离职离岗脱贫人口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人员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对就业出现问题的,随发现、随帮扶。全力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在不低于上年底水平的基础上,稳步提升脱贫人口务工总量。
同时,推广脱贫人口“就业一键帮”平台,实现脱贫劳动力通过手机端即可“一键”提交就业、培训帮扶需求,享受就业援助。建立“2473”就业帮扶响应机制,对新增有就业意愿、培训意愿脱贫劳动力,在24小时内对接了解具体就业、培训需求,7个工作日内提供首轮“131”就业服务(1次职业指导、3个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3个月内帮助达成就业、培训目标。建立结对挂钩帮扶机制,确保有就业意愿未就业、有培训意愿未培训脱贫劳动力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为强化技能培训,提升竞岗能力,我省建立并推行“揭榜挂帅”工作机制,实施重点群体适岗培训行动计划、脱贫人口“1+N”(1指面向脱贫人口开展1项技能培训,N指与技能培训相配套的心理疏导、安全教育、职业规划等跟踪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探索建立脱贫人口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畅通脱贫人口技能成长路径,明显提升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参培率、持证率,推动脱贫人口想就业、敢就业、能就业。
内容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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