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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来闽就业将获岗位补贴
发布日期:2023-02-10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590
“对今年1月~4月首次来闽就业和省内新增就业农民工,连续缴纳失业、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给予新增岗位补贴。”日前,福建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对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就业补贴以及落实阶段性失业、工伤保险降费、缓缴等措施,鼓励在闽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并支持农民工及脱贫人口来闽创业就业。
《意见》提出,福建将搭建就业创业平台,依托零工市场、零工驿站扩展就业创业渠道,为农民工和用工企业提供零工供需对接,并提供劳动维权、技能培训等延伸服务。同时,积极引导农民工结合自身特长,投身乡村振兴。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持续培育“闽字号”劳务品牌,成为福建引工的“新卖点”。《意见》明确,将重点对福建已形成相对成熟运营体系、具有一定知名度、从业人员规模较大的劳务品牌提供政策支持,不断延长产业链,扩大就业规模,推动产业与劳务品牌融合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
此外,为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素质,福建还将通过发放创业培训补贴,引导农民工根据自身特长参加创业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开展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等方式,为农民工提升就业能力提供“真金白银”的帮扶与支持。
内容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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