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技能人才27.4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7.65万人,2023年辽宁省超额完成技能人才培养任务指标,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近40万人次,技工院校招生2.6万人,为辽宁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贡献技能人才力量。
2023年,辽宁省围绕打造新时代“六地”、发展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人才需求,持续加强政策供给,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广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技工教育发展创新,厚植技能人才培育“黑土地”。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工作链条,推出23条务实管用措施。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优化细化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和技师培训、创业培训相关政策。修订《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规范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职业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精准实施职业培训,筑好人才储备“蓄水池”。按季度编制发布全省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引导劳动者和培训资源流向急需紧缺领域。切合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新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家、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9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13家。推动各市根据条件,有针对性地创建特色鲜明、与就业链条有序衔接的培训品牌。
推行技能等级认定,铺就人才发展“快车道”。支持具备条件企业广泛开展自主评价,全面推进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全省评聘特级技师285人、首席技师61人,受聘高技能人才多数已享受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待遇。加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建设,省本级评价机构达63家。持续做好央企驻辽单位、省属企业和技工院校自主评价管理工作,全省自主评价用人单位达159家、技工院校达38家、社会评价机构达275家。
内容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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