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省份牛羊肉等农产品价格呈下跌趋势,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面临较大压力,洪涝等自然灾害对一些地区造成影响,脱贫群众持续增收面临不少挑战。日前,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地区要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东部地区要指导企业加大岗位开发力度,深化劳务协作,想方设法把脱贫人口稳在企业、稳在当地,稳住岗位、稳住收入。中西部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脱贫人口就业竞争力,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做好脱贫人口省内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
对返乡回流脱贫人口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加强对零工等就业群体的市场化社会化服务,支持帮扶车间可持续发展,管好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动员更多脱贫劳动力参加项目建设,增加务工收入。
落实好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交通补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依法享受税费减免等政策。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通知》指出,各地区要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稳定经营性收入。全面梳理排查帮扶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使用各级各类帮扶资金投资或扶持实施的经营性项目原则上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东部地区、各级定点帮扶单位等要加大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力度,鼓励各级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动员电商企业与脱贫地区对接,共同助力脱贫地区提升农产品销售规模,把更多收益留给脱贫人口。
鼓励通过以效定补、专业合作社带动等方式加大到户产业帮扶力度,加快推进庭院经济、乡村旅游等项目实施进度,多渠道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及时落实产业保险政策,有效对冲价格下跌、灾情等对脱贫人口增收带来的影响。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切实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保障财产性收入。落实好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抓好项目设计和实施,切实发挥带动增收效益。同时要及时落实帮扶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促进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内容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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