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通过政策引导、服务指导、培训提升和评价激励,在全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能力强、持有技能等级评价证书的专业化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服务质量好、知名度高,有一定影响力的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
《通知》明确,力争到2023年年底前,全省大中型企业配备至少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各级人社、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分别配备至少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每个街道(乡镇)、园区至少配备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基本覆盖辖区小微企业。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员和社会组织在劳动用工指导、劳动法规政策宣传、企业规章制度完善、集体协商、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及防范化解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其能力素质和综合服务水平。同时,我省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符合条件的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力争全省年培训人数不低于1万人(2022年不低于3000人)。打造劳动关系协调员品牌,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将于今年三至四季度举办河南省首次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竞赛。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多职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形成与职业技能等级相对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对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协调师,要落实相应的薪酬待遇。并积极探索完善协调员队伍管理办法、激发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培育成长等各种措施,有力推进本地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促进本地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发展。
另外,各地每年可选树5~10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先进典型和至少1家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先进典型。通过竞赛或评比,从中择优选树一批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
内容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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