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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税务部门回应个别企业税负“不降反升”
发布日期:2017-04-13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2083

江苏省政府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近一年的进展。针对个别企业反映的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升”的问题,江苏省国税局副局长刘伯羽表示:将进行跟踪效应分析,主动对接重点行业,对重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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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从2012年10月启动营改增试点,是全国首批营改增试点省份之一。从去年5月起,随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最后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江苏营改增试点已全面推开10个月。


统计数据显示,江苏营改增减税效应明显。全省新纳入试点四大行业纳税人达80.55万户,累计实现增值税与应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140.87亿元(人民币,下同),税负下降13.51%。其中生活服务业减税90.06亿元,分享了最大的一块减税蛋糕。


刘伯羽表示,全面推开近一年以来,营改增对产业链减负和创新转型起到了较好的作用。2016年5月1日至今年一季度,包括四大行业在内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为下游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212.5亿元,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的运行成本和税收负担。


此外,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进项抵扣范围进一步扩大,设备、不动产、外包的人力成本可以进项抵扣,刺激了部分企业改变原来单一销售设备模式,加大研发技术投入和设备更新,加快做大做强的步伐。


“以台积电(南京)有限公司为例,2016年6月该公司落户南京浦口,购置不动产税额累计达7649万元。在营改增后这些都可以抵扣,按照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目前已累计抵扣4589万元,剩下的3060万元在期满后可以在第二年继续抵扣完毕,大大减轻了公司成立之初的资金负担。”刘伯羽称。


而针对部分企业反应的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升问题,刘伯羽表示,将密切跟踪试点情况,完善相关政策,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


“营改增的出发点就是减轻企业税负。增值税的原理就是抵扣款项多了,税负就减轻,抵扣款项少了,税负或有所上升。短期看,税负有所上升是波动的。但长远看,从投资周期看,减税的措施一定是落地的。”刘伯羽如是说。


此外,刘伯羽认为,因政策出台时间并不久,企业在财务管理等方面或许还没有完全跟进,导致阶段性的税负上升。对此,税务部门将采取措施加大政策辅导的力度,让企业应享尽享,应知尽知。尤其对个别行业、个别企业进行重点辅导,手把手让其享受政策红利。


江苏省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夏敏补充表示,国家出台了差额扣除、简易计税等优惠政策,但优惠政策需要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并应用,使得政策能够落地。“同样地,税负高低取决于抵扣是否充分,也希望企业可以加强管理,规范核算,那么税收负担会得到进一步下降。”夏敏说。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HR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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